今年5月31我與朋友一同簽了一間工作室 合約上我是承租人(乙方)他是乙方連帶保證人 當初是我們兩人說好要平分租金 但是是由我每月匯款房租給房東 一開始的押金兩個月+房仲費+六月房租他有繳 後來他跟我說因為他覺得空間太小 給我一個人使用比較剛好 他可能另外再去租另一間 並且問我還要不要跟我一起平分租金 我當下很錯愕 問他之後是完全沒有要使用這個空間?他回覆對 並且要求我把押金、房仲費與六月房租費退給他 所以我因為生氣 一時衝動 想著算是看清這個朋友了就當下把錢退他 他還幸災樂禍的說合約就不用改了 反正我也不會跑走 事後兩天我冷靜下來越想越不對 為什麼是我去買單他的不負責 變成我自己吃悶虧 於是我去跟他說了從頭到尾我覺得不合理的地方以及問他要解決方案 我提出1.他不租可以 但要找人接替並且與房東重新簽約 2.維持照舊 也就是我們平分租金 合約也不改 他的回覆是照舊 並且已繳七月房租 那既然這樣 我跟他提出上次我退還給他的押金、六月租金等等要一併轉回來給我 等租約期滿我再退他押金 從這裡開始 對方不讀不回 到今天就要繳八月房租了 他依然沒出現 我再次傳訊告知要盡快繳交八月房租也無消無息 想問各位遇到這種情況可以怎麼處理? 有想過跟房東討論 但我覺得房東不會理會這件事 因為我每個月還是有繳房租給他 即使我朋友沒給我另一半房租我也是先代墊 為了不違約 上網查過很多人好像都是申請調解或是寄存證信函 但是如果對方還是一直擺爛裝死我還有什麼方法?提告有用嗎?因為我一直看在是朋友的份上想要解決這個問題 不到萬不得已不想提告 但如果他還是持續這樣 好像也只能提告 只是不知道有沒有用也沒什麼這方面的法律知識……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