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略長,慎入 我跟前任的狀況真的是一言難盡,先從孩子說起吧 這個孩子目前大概也就3周,我跟前任很認真的推算過,是在分手之後有的,但那段時間我們有性行為(手、口)但絕對沒有插入,前任自己的說法是可能擦嘴跟下體用到同一張衛生紙,但他也不確定 ,暫時原因成謎 因為一些關係,我跟前任目前還同住在一個屋簷下 ,也有了上面這個瘋狂的結果,我們兩個對於孩子的去留沒有達成共識,她非常希望養育這個孩子,而我則相反,我認為孩子在沒有愛的情況下被孕育出來並不好,也就此僵持住了 現在我面臨的選擇是 1. 重新跟前任培養感情並一起養育這個孩子 這說法有點微妙,但就是我(們)不考慮結婚,可能以家人的形式共同養孩子,但未來遇到有了新的感情之類的可能就是個大問題,但我跟他都不希望孩子在單親家庭,或者說永遠有一個角色消失在孩子的生命之中 之前是我提的分手,我覺得我們的價值觀差異巨大,同時生活習慣磨合不來,加上她的身體不好,種種的考量讓我退卻了,我覺得趁著感情還沒有很深,提早斷開比較好(我們大概交往一個多月) 但我自己的價值觀是不想讓孩子單親,因為我自己就是單親長大,我能理解這個社會對單親的孩子有多少的偏見與被欺負的可能,我不想對孩子不負責 ,但孩子的媽媽我也很難負起責任,因為真的不愛了 2. 讓前任當單親媽媽 前任的說法非常明確,他知道我並不想要這個孩子,她覺得自己可以養育,很詳細的列舉了自己的收入與未來可能的花費,確定自己是可以的 但因為在懷孕過程中的苦難父親都沒有參與到,她不想自己度過這個過程之後,又有人跑出來接手孩子,覺得對她不公平,也不想在生命之中失去我又要再重新接納,他沒辦法 等孩子大了,問他為什麼沒有爸爸,或是表達出想要找爸爸的時候,她才願意讓孩子跟我接觸,那時候再看我的意願決定 p.s. 贍養費那是一分都不拿,他覺得可以靠自己自立自強 ------------------我是分隔線------------------ 以上,碎碎念了很多東西,可能也遺漏了很多細節沒有說到,想知道大家會怎麼看待這個事情,或是做出什麼選擇,有任何疑問也歡迎提出,我會詳細地看過大家的意見的,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