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要考四等書記官 背景:私立大學畢業理工科 基本上去上課就有畢業 非法律科系 大約今年年初開始認真唸 1-3月一天2個小時 3-今日一天約5個小時 ——— 但我目前只有把部分函授看完幾乎沒有動筆經驗 1.法學緒論 2.憲法 3.民法 4.刑法 5.刑事訴訟法 —— 6.行政法看得差不多但沒有很認真看開兩倍速 7.民事訴訟法(23堂課完全沒看) 剩下12天 我在想 應該要把時間 1.拿去掌握複習跟動筆寫 2.去把民事訴訟法看完 因為我就算看完民事訴訟法沒有讀熟應該也寫不出什麼東西來? 主要想問: 行政法跟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 他們給分寬鬆嗎? 稍微寫對一些內容通常可以取得多少分數? 以及有沒有其他準備上的建議。 行政法有100分、在這邊下功夫會比較有報酬率嗎? 民事訴訟刑事訴訟一起考各50分報酬率是不是比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