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現我竟然還留著前任的禮物——親手織的圍巾,超好笑 而且還是我媽幫我留的,她其實對我前任頗有意見,沒想到內心其實還是很溫柔的~ 不過我後來發現後也沒有把他丟掉,雖然好幾次都想處理掉,但最後還是神奇的保存下來了,我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 我目前的想法還是覺得就直接保存下來留作紀念好了,畢竟那個圍巾還滿高級的(我一個外行人的角度看來),雖然那份感情談的轟轟烈烈但終究也是和平分手,此刻似乎找不到什麼把他處理掉的理由 倒是照片如果能重來的話我也蠻想留下來的耶,當初分手的第一天我就把數千張照片一次刪光光,現在想起來覺得有點可惜,應該說超可惜,因為真的有太多經典的照片了,我當初至少也要把自己的那一半保存下來呀 我真傻🥹 大家都會保存前任的照片或禮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