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共諜二審刑度全變輕!賴清德前諮議改判3年 「他」逆轉獲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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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前資深黨員黃取榮、民主學院前副主任邱世元被大陸情工人員收買,向時任副總統賴清德機要的總統府前諮議吳尚雨、時任外交部長吳釗燮助理何仁傑,探詢蒐集正副總統參訪友邦等政治情資,一審判黃10年徒刑,台灣高等法院今改判黃6年徒刑,併科罰金60萬元,沒收87萬元犯罪所得,可上訴。
一審依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罪判邱世元6年2月、吳尚雨4年、何仁傑8年2月徒刑。高院今也改判邱5年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沒收45萬餘元;吳尚雨改判3年徒刑;何仁傑則獲判無罪。
檢方起訴,黃取榮2003年赴大陸經商,結識中央軍委會兩名情報人員並被吸收為共諜,2017年介紹邱世元接觸情工人員、當下線,在台物色、接觸、吸收國人,刺探、收集政府機關機敏資料,黃、邱分別收取工作報酬607萬7500元、221萬6924元。
黃取榮透過邱世元找上吳尚雨打探總統府消息,吳則提供賴清德出訪巴拉圭、競選總統期間的行程。吳尚雨在賴清德選上總統後,仍然在賴身邊任職,被查獲後才被解職。另外,黃、邱還透過何仁傑取得台灣與友邦接見、經貿合作架構與目標等資料。
檢方偵辦期間陸續聲押黃取榮等4人獲准,邱世元、吳尚雨偵查中認罪,邱稱是以新聞報導、政府網站公開資料彙整工作報告檔案交付黃,再由黃轉交陸方。吳尚雨承認提供賴清德行程給邱,但不知會傳給大陸。
台北地檢署依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安全法、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起訴黃等4人。台北地院一審認定何仁傑2023年利用確認外交部長行程、外交部業務人員向外交部長報告或私下查看資料的機會,將所獲取的2份公務秘密及1份機密交給黃取榮。黃再混和公開資料和秘密及機密資料,撰寫成分析報告,以加密軟體傳送給中共情工人員。
此外,黃取榮指示邱世元接續向吳尚雨刺探及收集總統出訪行程細節的1份資料(原為機密,待行程結束後已解密),以及副總統國內選舉行程4份資料(公務上秘密,待行程結束後已解密),吳基於交情,將資料傳送、交付給邱。
黃取榮於獲得中共情工人員交付的工作所得497萬7500元、邱世元於獲得的工作所得共221萬6924元,2人利用頻繁往返兩岸的台商,接續將工作犯罪所得輾轉匯回台灣而領出。
一審指出,黃取榮、何仁傑雖否認犯行,但有相關證證詞、包含法院依職權選任的專家證人到庭證述,與卷內物證、書證等證據資料相符,黃、何犯行應予認定。邱世元、吳尚雨偵審中坦承不諱,有相關證人的證詞與卷內物證、書證等證據資料相符,犯行也予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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