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來回來
那也好歹是週四的事情 ><
先聽我說 :
—————(分隔嗨~~)——————
財政部於2023年8 月11日核釋,營利事業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於廢止前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下稱紓困條例) 施行期間 (109年1月15日至112年6月30日) 內,符合條件者可免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 (下稱營所稅) 暫繳。
鑑於紓困條例施行至112年6月30日止,且營利事業112年度會計年度採曆年制,或部分採特殊會計年度 (如4月制) 者,其112年度上半年營運期間 (即暫繳之所得期間) 仍落於紓困條例施行期間(至112年6月30日止),對112年度會計年度上半年期間落於紓困條例施行期間者,提供免辦理112年度營所稅暫繳措施。
(講一下前言,想了解更詳細,我下一篇再說)
歷年制公司 (資產負債表日為12月31日者) 應於9月底前完成暫繳程序提醒
(重點嗨賴 !!!)
暫繳申報期間將近,提醒曆年制公司應於暫繳申報期間※完成暫繳申報。若有受COVID-19影響之
公司可依前頁規定條件直接適用或申請免暫繳。若未符合前頁規定之公司,仍應辦理暫繳申報。
營利事業亦可考量上半年度實際營運情形,若本期上半度獲利下降,致採一般申報,以去年度應
納稅額1/2暫繳營所稅不利者,可採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前六個月之實際所得額計算其暫繳稅
額。建議可及早與簽證會計師討論並做相關安排。
112年度試算申報如下:
三、外國稅額扣抵之相關規定:
採試算方式 (上述二.2) 者,得提出所得來源國納稅憑證,及取得規定之驗(認)證後,在限額內扣抵。
說完 !!
一股腦兒的多東西
收藏起來慢慢看好了
不看也可以收藏啦 ~~~
小編要去吃餅乾了
下次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