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有新聞是子瑜家的東西被偷,被偷的都是親筆簽名照、簽名專輯及寫真書等,後來發現是居家清潔員偷得,依竊盜送辦。 29歲汪姓女子被台南地檢署以2萬元交保,她將1套專輯以3000元賣出,警方聯繫買家後,對方也把專輯寄還。 後來清潔員有傳道歉訊息 子瑜媽媽回的訊息 子瑜媽媽個人是原諒她, 她也有問子瑜是否要原諒她, 子瑜說:她當然願意啊,因為也是年輕的姐姐° _🤣這個原諒理由好奇特____________